为彻底理顺我校与云南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蓝龙潭校区实训综合楼项目的资产管理法律关系,在2024年1月13日二届六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的基础上,二届七次教职代会于2024年4月10日下午再次举行。
会议通过了学校资产处关于处置实训综合楼及其相关资产的建议,决定尽快提交学校决策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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