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会概况 > 工作职责

云南水利水电职业学院工会在学院党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围绕学院的总体工作目标及中心任务,根据教职工群众的意愿,独立地决定自己的工作,自主地开展各种活动。工会委员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委员之间互相支持,密切配合;重大活动单独制定活动方案,明确职责分工。

一、工会主席

主持学院工会日常工作。

1.主持召开工会会议,贯彻落实学院党委和上级工会的指示;

2.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关心教职工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帮助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3.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文化体育、生活福利、女工等方面的各项活动;

4.负责工会财务开支的审批。

二、工会副主席

协助主席开展学院工会日常工作。

1.根据学院和上级工会的中心工作,制定工会的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2.贯彻学院和上级工会的指示,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

3.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密切联系教职工,更好地为教职工办事,充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

4.结合学院中心工作,开展丰富多彩的工会活动。

三、组织委员

1.负责会员档案管理和会费的收取工作;

2.负责统计工会基本情况和开展的各项活动;

3.协助文体委员做好体育活动的组织工作;

4.负责院工会会员大会的组织与筹备工作。

四、宣传委员

1.负责开展生动活泼的宣传教育活动;

2.负责工会活动的宣传报道;

3.负责向上级工会和学院上报院工会开展的各项活动。

五、女工委员兼财务委员

1.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女教职工工作的方针、政策;

2.负责组织女教职工开展“三八国际妇女节”系列活动

3.负责了解女教职工在工作、学习、生活中的困难,热心为女教职工排忧解难;

4.负责工会财务工作及年度预决算。

六、文体委员职责

1.负责制定工会文体活动计划,开展内容丰富的群众性文体活动;

2.负责筹备和组织节日联欢活动;

3.负责组织学院教职工参加上级工会主办的文体活动;

4.负责管理工会购置或借用的文体器材。

七、生活委员职责

1.负责了解教职工生活情况,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2.负责集体福利工作;

3.负责看望、慰问生病教职工和在职转退休教职工

4.负责“职工之家”活动室的建设与管理,负责活动室器材、设备的保管与保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