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度
云南省职工医疗互助具体组织工作的通知
全体会员、退休同志:
根据云南省职工医疗互助中心《关于做好第二十期云南省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组织宣传发动工作的通知》(云医互〔2023〕3号)要求,经学校工会研究,为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助人为乐优良传统和工人阶级互助互济精神,本着秉承“无病我帮人,有病人帮我”活动宗旨,今年在我校范围内继续组织开展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活动对象
(一)编制内教职工工会会员;
(二)合同制教职工工会会员;
(三)学校退休教职工。
(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农民工工会会员。
二、医疗互助缴费标准
全部参互人员每人缴费120元;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农民工工会会员由云南省总工会每人补助20元,个人缴费100元/人。
三、参互工作相关事宜
(一)参互范围:往年,职工医疗互助只在编内、编外教职工会员和
退休职工中开展,今年扩大了参互对象范围。故与我校开展校企合作的企业方面(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农民工工会会员)工会组织关系在我校的人员可以全员参互。
(二)参互缴费方式:编内教职工会员、合同制教职工会员按照缴费120元/人的标准,由学校工会商人事处,从2月份职工工资中代扣、由学校财务处向云南省职工医疗互助中心代缴;请学校人事处负责通知到每一位退休同志,于2024年1月19日前按照120元/人的缴费标准扫码(见附件)交款给人事处李俊余老师,附言注明“×××职工医疗互助金”,操作有困难的,可请亲友协助缴费。缴费截止后,由学校工会向云南省职工医疗互助中心代缴。
(三)编内、编外教职工会员,原则上应人人参互。只有这样,本人不幸罹患重大疾病时方可获得各级工会组织的爱心慰问、互助和帮助。如果不参加云南省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应于2024年1月19日前向学校工会写出书面申请,由工会领导批准后存档备案。
(四)60周岁以上原已参互的退休同志今年不缴费的视为退出云南省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按当前政策,今后不再有重返可能,本人(或代理人)应向人事处递交退出云南省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书面情况说明,由人事处存档备案。
(五)校企合作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农民工工会会员缴费请直接联系黄代宗老师。
(六)本通知由学校工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退休同志缴费二维码
联系人: 钟老师
黄老师
云南水利水电职业学院工会委员会
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