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处是学校一级财务机构,在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统一管理和监督学校的各类经济业务活动及事项。财务处的主要职责是:
1. 贯彻执行《会计法》及有关的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制度、方针、政策,建立健全学校财务管理制度体系,促进学校财务管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并监督检查各项财经法律法规、制度执行落实情况,规范校内经济秩序。牵头完成年度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
2. 根据《预算法》和学校各项事业发展计划,组织编制学校预算收支总体方案和校内经费分配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做好年度预算信息公开、预算执行跟踪、分析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预算绩效自评报告的编报,配合上级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3. 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办理教育收费项目的立项申报、年检和公示工作;负责学宿费及代收费的收取工作,建立并登记费用收缴台账;办理学宿费上缴财政专户、制订使用计划和对账等业务;负责学生交费信息系统的维护工作。
4. 依法多渠道筹集学校办学经费和基本建设经费,加强收入来源分析,努力实现收入计划,监督各项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学校财务,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和和各项事业发展的资金需求。
5. 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和《政府会计制度》等规定,规范做好全校各类资金的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按规定做好财务决算工作,及时编制和报送年度决算报告、综合财报、教育经费统计报表等及其他各类报表,真实、完整、准确地提供各类会计信息。按规定做好决算信息公开工作。
6. 负责办理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销户及年检等账户管理工作并妥善保管相关档案资料;负责办理货币资金的收付款业务工作;定期核对所管账户银行存款,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办理日常现金收付款结算业务,做到日清月结。
7. 负责办理财政票据和税务发票的计划申报、领购,以及各类票据的保管、领用登记、收回、核销和年检等票据管理工作。
8. 负责全校教职工工资发放和住房公积金代扣、缴存管理及核算工作;负责办理学生助学贷款学费抵扣业务及学生奖助学金、创业补贴、征兵奖励等各类资助资金的发放,并配合上级开展检查等工作。
9. 负责“个人所得税扣缴系统”的信息维护,办理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手续;负责办理学校增值税及其附加、房产税、契税、印花税等各类税费、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障费的缴纳和核算工作。
10. 负责学校债务监测和管理工作,跟踪银行贷款的新贷、续贷、还款和资金调度情况,及时提出工作建议,防范债务风险。
11. 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负责建立健全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负责会计档案的整理、装订、保管、查询、移交,并按规定期限、规定程序进行销毁;负责以前会计年度会计凭证的查询和取证。
12. 积极开展经济活动分析和预测,合理调度、科学运筹学校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努力提高办学效益;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全校的综合统计工作,充分利用会计信息为学校的科学管理和决策提供可靠的数据,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13. 加强财务管理队伍建设,负责财务人员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及考核工作,提高财会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专业能力。
14. 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对学校进行的各项审计、财政检查、税务稽查、纪检监察、巡察等工作,根据审计及各类检查报告对发现的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组织完成整改。
15. 负责全校国有资产的价值管理,配合资产管理部门做好资产的验收、领用、调剂、租赁、报废、处置和清查等工作。
16. 负责校园一卡通的资金管理及账务核算,配合资产管理部门做好校园一卡通系统维护;牵头组织完成年度政府采购预算申报等工作。
17. 根据学校安排,承担云南云投职教扶贫开发水职院有限公司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税务管理、日常财务报表、预决算编报和会计档案管理及配合上级审计检查等工作。
18. 负责学校党费、团费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预决算编报、资产管理和会计档案管理及配合上级审计检查等工作。
19. 负责学校纵向、横向科研课题经费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决算等工作。
20. 负责学校财务管理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不断提搞财务管理信息化水平;负责维护财务信息系统。
21.完成上级和学校党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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