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加强党的纪律教育是我们党的一大政治优势,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有效举措,是党的事业攻坚克难、不断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的可靠保证。为强化全校党员干部纪律教育,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开设“纪法学习半月课”专栏,聚焦纪律建设、作风养成与制度执行,通过纪法解读、案例解析、榜样故事等形式,推动纪律教育常态化、长效化。

基本释义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条规定: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依照规定应当给予纪律处理或者处分的,都必须受到追究。
对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给予处理处分应当符合的条件
第一,该行为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或者违反社会主义道德。
第二,该行为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这是违纪行为的实质性特征。
第三,依照规定应当给予纪律处理或者处分,即有明确的追责依据。
执纪审查重点
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