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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期中教学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5-12    作者:     来源: 本站编辑    点击:

各教学部门:

为了深入了解前半学期的教学状况及各项教学计划的落实情况,切实加强教学管理和教学质量监督,稳定教学秩序,学校定于12-13周(512日—523日)开展期中教学督导检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形式

采取以教师自查,教学部门检查为主,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和教务处组织抽查为辅的方式;检查采用随机听课、查阅资料、问卷调查、学生座谈会等多种方式。

二、检查内容

(一)课堂教学情况:教学进度、教学计划及教案、作业布置及批改情况、课堂教学效果;

(二)教风学风建设情况: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秩序及学生的学习态度、学风等方面的情况;

(三)听取和收集学生、教师对课堂教学以及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当前教学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和解决方法。

三、检查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教师自查和教学部门检查,时间第12周(512日—516日);

第二阶段: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和教务处抽查,时间安排为第13周(519日—523日)。

四、其他要求

(一)请各教学部门第一阶段(第12周)检查完后,于523日下午四点之前提交检查报告(电子版和纸质盖章版)至教务处,报告模板见附件1

(二)请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各成员在第二阶段(第13周)积极开展随机抽查不少于2,并填写教学督导委员会教学督导检查情况表(见附件2),于528日前反馈至教务处。


云南水利水电职业学院教务处

2025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