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学院管理人员管理制度
一、工作职责:管理人员需负责职责范围内相关工作的制度、计划、方案、通知、总结的起草,依照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和方案组织实施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汇报及总结,撰写重要活动新闻稿等。
二、请示报告: 请示、报告工作需及时准确,逐级进行,不越级、不扰乱办公秩序。
工作纪律:管理人员应遵守工作纪律,维护学院声誉,上班时间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仪表大方整洁,言谈亲切诚恳,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三、考勤管理:管理人员需执行学校作息时间上下班,实行坐班制,工作时间内进行不定时考勤抽查,考勤结果与年度考核、评奖评优和绩效工资等挂钩。
四、请假制度:管理人员请假必须办理书面请假手续,说明请假类别、事由、起止时间,附上相关证明材料,按照程序和审批权限获得批准后交学院办公室备案。
五、信息管理:管理人员信息需在继续教育处备案,办学单位应严格执行专岗专用的原则,规范用工。管理人员应如实提供个人信息,主动报备同业信息、关联信息等,如有变化及时报备。
六、违规处理:对于违反管理制度的管理人员,将依据学校人事制度及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或处罚。